2024年11月21日星期四

参赛要求

  • 参评作品须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发布且首发平台为新媒体平台的作品,由新闻联理事、新闻联已登记之会员机构及香港注册机构推荐参评。
  • 所有作品需为原创,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
  • 提交机构需拥有该作品版权,作品中涉及的版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 参评作品刊播内容(刊播时间、栏目、版面等)必须与刊播时一致,参评作品的报送版本确为公开刊播的完整版本。凡发现有删减或为评奖而重新制作的,视为造假,将不予评选,取消参选资格。
  • 如因格式不符合要求无法上网公示和正常播放的参评材料,视为自动弃权(确有特殊情况者须在截止日期前15个工作日联系评审委员会说明情况)。逾期报送的将不予受理(纸质材料以寄达日期为准,网络提交材料以截稿当日24时为准)。
  • 每个作品最多可署名3位主创人员、最多可申报2个奖项。
  • 视频作品为MP4格式,分辨率为1080P及以上,下载连接必须保证90天内可以下载。
  • 请正确填写报名资料,所填写信息将在入围、颁奖等工作环节对应的信息公开采用,如有信息错漏,责任由报名者承担,若报名完后需要更换信息,请邮件确认后,经组委会同意,可在征片截止前至多一次材料更替。

入围须知

  • 参赛作品一旦入围,其线上报名表中涉及的信息和相关材料将呈现在手册、线上及线下传播资料中。作者及机构须配合组委会提供所需宣传物料及相关授权。
  • 所有入围及颁奖信息以官方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