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周前某日下午,從大埔召Uber到尖沙咀,到埗後司機按錶收費,盛惠港幣二百四十五元,問我用現金還是電子支付,我說網上召車時要求車資八五折,但司機說系統沒有顯示。我覺得奇怪,之前每次召車都要求八五折,從未出現問題。正想質疑,司機突然要我交回剛才找給我的五元零錢,「唔好意思,計少咗五蚊Call車費」。下車後,左思右想覺得有點不對勁。用Uber Call車已經不是一天兩天,一開始車資可以扣優惠券,便宜很多,幾次之後特別優惠用完,但可以選擇定額車資、按錶付費或按錶打八五折付費,我通常選擇八五折,但被司機收取「Call車費」卻是頭一遭。我想打投訴電話,但因為要趕時間去見朋友,後來就把這事忘了。
毫無疑問,自從有了網約車,召車比以前更方便,司機服務態度普遍比較好,每次去機場或高鐵站,司機都會下車幫忙把行李從後備廂拿下來,有的司機還會說一聲一路順風,聽起來很暖心。網約車的體驗比出租車好,當然,車資打折也是一個有吸引力的因素。兩周前那一次不愉快經歷,屬於例外。
網約車是社會潮流,大勢所趨,正如網上支付方式,不可阻擋。不過,我每次網上召車車型都選擇的士,因為擔心白牌車可能有法律問題或保險問題。今年七月,在一宗關於網約車司機申請資格的訴訟結束之後,政府表示正全速推進規管網約車平台的工作,目標在今年內訂定有關立法建議,敲定有關平台、車輛和司機三方面的牌證要求等細節,以促進平台規範化運作,既保障乘客的安全、體驗和權益,也考慮到香港公共交通系統的整體發展以及路面資源和情況等因素。筆者希望,對網約車的投訴和罰則,應與出租車看齊。
自從有了網約車的競爭,衝擊出租車行業的壟斷局面,促使備受詬病的出租車行業提升服務。今年七月首支獲發牌照的的士車隊投入營運,目前有五支的士車隊一共約九百輛車隊的士投入服務,這批形象嶄新劃一的出租車出現在大街小巷,令人耳目一新。運輸署表示會繼續密切監察的士車隊的運作,定期檢視車隊的營運數據和乘客回饋,督促各營辦商積極優化服務,加快招募司機及車主。特區政府知悉有本地電子支付方式營辦商,正建構統一平台方便市民召喚車隊的士,並正與五支車隊進行技術對接和相關籌備工作。作為一介市民和出租車常客,樂見政府在推動出租車行業服務質素,提升點對點交通優質服務方面所做的努力。
網約車和一般出租車各有所需,前者固然符合社會潮流,但不應該取代後者。例如,海外遊客來到香港,未必都懂用手機召出租車,長者出街見到的士招手停車,比起用手機Call車更加方便。所以,對於網約車這種新事物,特區政府訂立相關法例時,一方面不宜限制過多,否則會窒息發展,另一方面亦要考慮行業的公平性。之前交通事務委員會文件提出網約車開始提供服務時的車齡不可多於七年,而運輸署要求的士車隊屬下的士投入服務時,車齡不可超過三年,為何兩者車齡不統一?現時更加將網約車的服務車齡放寬至十二年,恐怕會進一步造成不公平。例如現時本港一輛七年車齡的二手車,市價不超過十萬元,如果用作網約車可使用五年,車輛成本為大約每天五十元,反觀現時仍在供車的的士車主,月供大約一萬五千元,平均每天車輛成本大約五百元,兩者成本相差十倍。的士司機工會代表接受訪問時指,有部分的士司機改做網約車司機。
質素是服務行業的生命,公平是文明社會的基石。的士行業應與時俱進,不斷改進服務質素,與網約車共同為市民和遊客提供優質的點對點服務,而特區政府在制訂相關行業規管法例時,亦應該有更加全面和公平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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